金融危機小教室:iMB借貸平台詐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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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
簡單來說,就是透過網路以及智慧型手機的加持,讓金融活動變得更容易。
最常見的就是不用帶錢出門,照樣可以買東西、逛街、吃大餐
想要借點錢,划划手機,透過P2P借貸。
peer to peer lending,中文翻譯叫做點對點融資。
在網路未發達的年代,FI就是媒合資金供需主要平台,並且做好資金供需分配及風險控管,主管機關都會辦理監理措施,不論是實地查核或是報表監理等等,即使如此,還是有糟糕的金融舞弊案件發生。
至於P2P呢?如果沒有監理機關擔著,看著,你想想看,還會有多少的平台暴雷。
P2P在學理上的看法大概就是彈性、方便、降低中介成本等,但是事實上,平台加入人性後,那就是戲法萬千。
今天就要帶大家來看兩個P2P個案
第一個是發生在台灣的imb詐貸案,目前還是現在進行式。
另外一個就是發生在中國大陸的e租寶詐貸案,這是2015年的案子。
先來說IMB詐貸案
IMB是家借貸媒合平台,成立於104年,平台登記公司名稱為「臺灣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創立於92年,以經營土地開發、都市更新及不動產投資業務為重心。負責人為曾國緯。
平台主要業務就是不動產借貸媒合服務,標榜以不動產為抵押品,強調借款人即使不還錢,放心,還有不動產可以法拍清償,投資人不會血本無歸。
平台的營運模式就是將不動產為抵押再辦理二胎貸款,平台將這些債權切割為小額債權,並以高收益率轉賣給資金供給者。
整理媒體報導重點
1. im.B在110年初開始違約拒還本金,112年4月下旬停止支付利息
2. 112年5月,媒體報導網路借貸媒合平台im.B傳出以「假債權、真吸金」詐騙民眾資金,金額達25億元,受害者超過5千人,平台負責人曾耀鋒(又名曾國緯)已落網,話說曾耀鋒政商關係良好,但曾姓主嫌卻有多起刑事重案遭通緝,105年因槍砲案遭判刑確定。但7年來卻未入監執行。
3. 與im.B往來的銀行有新光、中信、國泰世華、永豐及玉山等5家,相關帳戶餘額僅剩幾萬元,現帳戶已作控管。
4. IMB近幾年因資金缺口發生問題,因此開始製造假債權來吸引投資人,之後因無力支付本利,平台就爆了。媒體稱,IMB約有95%都是假債權。
5. 至於IMB主要訴求的商品就是二胎借貸媒合,並且提供不錯的投資收益,譬如可以到6%以上的,想想,如果把錢放在銀行,目前一年期利率還不到2%,好不好賺,當然好賺。
事件發生之後,我國P2P納管的聲音再度浮上檯面,金管會表示P2P平台屬於民法規範範圍,非金管會管轄範圍。但金管會在105年已提醒過大家,要注意平台衍生的風險,包括:
1.債權人與借款人互不認識,對於倒帳風險難以合理預期評估。
2.網路借貸平台如經營管理能力不足,內部控制不佳可能發生捲款潛逃、詐欺,或資訊系統因駭客入侵致交易資料遭竄改、交易款項被盜或個人資料外洩等侵害權益事項。
3.債權人出借後,款項非可隨時收回,縱使有債權讓與機制,但不保證讓與成功,債權人會面臨流動性風險。
4.借款與存款不同,不能保證收回,民眾對未來的損失或糾紛須審慎評估並注意風險。
5.IMB是否涉及非法吸金需由檢調認定,一旦確認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1項 ,並犯罪獲取利益逾1億元者,依銀行法第125條之1最重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500萬以上5億元以下罰金。
6.要求和im.B往來的5家銀行,重新檢討開戶時,是否落實KYC。
目前雖已經逮捕曾姓主嫌,銀行帳戶已控管,但是資金已多數被領走,未來平台是否有足夠資金可以返回投資人,還不確定。
現在我們將鏡頭轉向中國大陸
大陸P2P業務在2015年開始風起雲湧,當時最有名的一句話叫做,風口上的豬都會飛,在巔峰時期,P2P累計超過5千多家。
這些P2P因為缺乏規管,良莠不齊,詐騙、倒帳等事端一再發生,外界形容大陸P2P就是一個龐式騙局的怪物,因此,中國政府一聲令下,將P2P一刀切,從2020年11月以後,P2P全數歸零。
今天這個案例是發生在2015年12月,這個平台叫做e租寶
2015年12月爆發e租寶平台倒帳事件,震驚社會,吸金金額高達5億人民幣,牽連受害民眾達上萬人。
e租寶在2014年成立,成立之初,打著 一元起投 的標語,還承諾9%~14%收益,吸引大批投資者,不僅如此,e租寶還大打廣告,這個廣告鋪天蓋地,號稱可以擴及10億人口
2015年底,多地公安部門和金融監管單位對E租寶展開調查,發現E租寶有轉移資金,部分高管甚至有潛逃跡象,因此在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門指揮各地區公私部門統一行動,追捕E租寶的高管們。
E租寶的手法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字,假
透過假項目、假三方、假擔保等三個步驟,吸取大量資金。
這些亂象包括:
1.不當建立資金池:平台透過廣告宣傳方式,虛設理財投資項目,當投資人將錢匯入,則將資金撥入自身帳戶或關聯帳戶,達到自貸自用的目的。
2.假借擔保方式,吸引投資人:P2P業者為吸引資金供給方,承諾將平台獲取手續費收入提撥某一比例,作為保障投資者資金回收比例,或是與保險業者合作,如發生資金無法回收情事,由保險公司理賠。e租寶的手法係業者承諾提供擔保之擔保公司,但這家擔保公司與E租寶老闆同屬一人,就是丁寧,請問這種擔保有何意義。
3、缺乏資金託管:e租寶宣稱平台所匯集的資金均交由第三方(某銀行)辦理託管,平台爆發擠兌後,檢調發現並無資金託管之實,而被點名的銀行僅是發一紙通知說明並無接受e租寶資金託管業務。
2017年,丁寧被判無期徒刑,公司罰金19億元,2020年,中國大陸政策上不再有P2P這個行業。只是這件事引發的社會問題,絕非三言兩語可以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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