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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動不如馬上行動
儲貸機構,英文名稱是Saving and Loan,最早在1831年就成立,成立初期是以互助會方式呈現,透過會員提供資金,並協助會員買房。
1800年代初期,銀行並未提供住宅房貸,所以才會出現儲貸機構專門為民眾提供住房貸款資金。到1980年代,全美儲貸機構將近4千個,總資產約600億美元,而其8成資金都在辦房貸。
1800年代初期到1980年代,這期間對於儲貸機構比較重要的事件包括
1. 美國1932年通過《聯邦住房貸款銀行法》。這個法案簡單說就是讓銀行及儲貸機構等,一起協助民眾購屋買房之資金提供計劃。
2. 1934年,美國設立 聯邦儲貸保險公司,專門為儲貸機構提供存款保險。
3. 1966年美國政府再次通過regulation
Q修正案,同意儲貸機構可以支付比銀行更高的儲蓄存款利率50個基點。美國政府認為,透過提高存款利率,吸收更多的存款,使儲貸機構增強辦理房貸之動能。
4. 1970年代後期,美國監理單位放寬儲貸機構可以吸收支票存款。1980年代,再次放寬儲貸機構可以提供消費者和商業貸款等項目。這些措施目的在於解決部分儲貸機構獲利欠佳的情況。
一、 發生危機原因
儲貸機構危機事件,主因出在資產面,也就是放貸項目,這些放貸種類多屬長期貸款,但是負債面,也就是資金來源,卻以短期資金為主,這種資產配置,直觀上與SVB非常類似,兩者成因並不太相同。
當時經濟環境,與SVB情況相同,都面臨FED為抑制通膨加速升息,1979年,PAUL VOLCKER擔任FED主席,有人尊稱他為通膨戰士,要打擊通膨,就要升息,不儘要快,也要升幅大。
持續升息的後果,會帶動資產價格下挫,至於如何讓房市軟著陸或適應著陸,就看政策如何制定。
美國的房貸,跟我國不同,多數房貸是採用固定利率房貸商品,也是就說在房貸戶在申辦期間之內,每期還款本息是固定的,利率變動風險是由金融機構承擔。
1971年美國固定房貸利率大約7%,但是時間走到1981年,這個數字已經跳升超過18%,所以金融機構在1981年做的固定利率房貸,這筆房貸收益在1981年來看,已經減損超過一半以上。
所以在升息期間,儲貸機構從房貸獲得的收益並沒有增加,但是支付存款之利息費用卻增加。
1980年代初期,部分儲貸機構已經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負債金額超過資產金額,已無存續價值,按道理應該破產並退出市場。
1983年,美國政府估計要處理儲貸機構退場的金額大約需要25億美元,但是儲蓄保險基金只有6億美元。
美國當時對於這些已經需要退場的儲貸機構,並沒有選擇讓它們離開,反而是同意讓他們繼續留在金融體系裡,但是為了要增加儲貸機構獲利來源,改採監理寬容的方式,放寬儲貸機構可以做房貸以外的業務,譬如說企貸或是消貸,主要原因在於這些貸款獲利不錯。
除了放寬貸放項目之外,再來就是提高存款保額額度,由原來4萬美元提高到10萬美元。
1982-1985年,儲貸機構資產增長56%,多數由存款所推動,這些儲貸機構以高利吸收資金,並投資在風險愈來愈高的貸款項目上。
1988年,是儲貸機構倒閉的高峰年,全美國超過40%儲貸機構發生倒閉,並且集中在德州。
這場儲貸危機案,一路燒到1995年,走過10個年頭,大火焚燒的範圍還擴大到其他商業銀行。
依據FDIC統計,1980-1995年間,破產機構超過2900家,其中屬儲貸機構約1300家,破產機構總資產約9200億美元,儲貸機構約6200億美元。
二、
救援過程
美國政府以監理寬容方式處理儲貸機構,事後證實就是加大道德風險。
1989年,美國成立Financial Institutions Reform, Recovery, and Enforcement Act ,簡稱叫做FIRREA,法案重點包括
1. 廢除聯邦儲貸保險公司,業務轉由FDIC旗下一個基金管理:
聯邦儲貸保險公司在危機期間,總計處理550家儲貸機構,最終因為資金耗盡,於1989關閉。
2. 成立RTC,resolution
trust corporation,接續聯邦儲貸保險公司未完成的任務,繼續處理倒閉儲貸機構,RTC在1989-1995年期間,計處理750家問題機構。
3. FDIC專責處理問題銀行,危機期間,FDIC計處置1600家問題銀行。
美國處理問題儲貸機構之作法,可區分為:收購承接、經營救助以及存款償付等。
收購承接:就是先買下問題金融機構,再透過銀行重組。
經營救助:就是監管部門對問題機構提供金融支持,包括貸款、存款擔保或者是資本補充等方案。
存款償付:就是FDIC直接賠付存戶存款,或是轉移至其他機構移轉保額內存款等。
這三種方式,以收購承接最多,大約百分之60案件就採此種模式,理由也很簡單,因為處置成本最低,
依據FDIC試算,以處置成本佔資產比率來估算,收購承接的處置成本約17%,經營中救助約24%,保額內存款移轉約31%,直接存款賠付最高達47%。
2000年時,美國發布一份官方報告,說明儲貸危機對美國金融業造成1530億美元直接損失,其中1238億美元是由公部門及政府機構承擔。
儲貸危機期間,全美儲貸機構及銀行破產資產佔1995年GDP約12%,德州受創最重。
三、
LESSON
美國在1991年再度立法,法案名稱FDICIA法案,The 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Improvement Act
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 採取立即糾正措施,prompt corrective action,只要監理機關發現金融機構胡搞瞎搞,立馬採取相對應措施,換句話說,監理機關不再去搞監理寬容那一塊了,因為監理寬容走到底,就是大家一起沉淪。
第二, 強化存款保險,高風險的機構就必須支付高一點的保費。
第三, 處理問題金融機構要選擇最小成本法的方案,換句話說如果存保公司採行方案之處置成本大於直接賠付保額內的存款還要高,那麼存保公司就應該不能採取直接賠付的方式來處置問題金融機構。
比較一下SVB與儲貸機構
1. 兩個事件都與FED升息措施有關,FED貨幣政策轉向,直接影響到該等機構資產品質。
2. 兩個事件都有蔓延到其他機構的問題,儲貸機構這把火,整整燒了10年,SVB似乎有感染到其他中小銀行的態勢,需要在張大眼睛好好盯著。當然,現在美國監理力道以及純熟度已經不是當年的吳下阿蒙,再說經過次貸風暴的洗禮,監理機關應有相對應的手段抑制危機蔓延。
面對風險,我們都要學習謙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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