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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銀行擠兌案

民國 50 年華僑銀行成立,也是我國最早成立 4 家準民營銀行之一, 僑銀最大股東是行政院開發基金,僑銀的高階領導者的人選,政府還是具有絕對的控制權。 僑銀擠兌案事件從案發當日到結束,過程很快,再說這些引發爭議的放款,其實佔僑銀整體放款結構不大,對於資產品質的影響有限,再加上財政部迅速撤換原本經營團隊,確實給僑銀休養生息的空間。 經過這次擠兌事件之後,僑銀在 86 年 9 月吃下雲林北港信用合作社,透過合併方式,擴增銀行據點; 93 年,政府決定下調僑銀持股股份,寶來集團一躍成為僅次於開發基金之第二股東; 95 年寶來集團計畫出售僑銀; 96 年 4 月改由花旗台灣銀行合併,僑銀正式走入歷史。 111 年花旗台灣銀行宣布與星展台灣達成協議, 112 年由星展台灣收購花旗台灣消費金融業務。 擠兌案當下地媒體報導重點 1.     84 年 11 月初,財政部、央行及存保公司分頭展開華僑銀行專案金檢,主要原因包括:該行承作衍生性商品失當、以及常務董事梁柏薰介入銀行經營權、員工爆料關係人鉅額貸款等等。 2.     84.12.8 僑銀提領金額達 50 億元, 9 號再度被提領約 60 億元,為應付擠兌所需資金,僑銀先向央行申請貼放窗口融通 70 億元,接著財政部再緊急協調台銀等行庫支援,到 12 日該行存款流失金額已降至 13 億元,擠兌風波趨於平息。 3.     事後檢討,檢調機關認為,財團負責人成為銀行董監事後,為規避銀行法利害關係人規定,以人頭出任企業負責人,再透過關聯戶向銀行申請鉅額貸款,常董會功能不彰,未依常務董事會程序,即通過重大授信案。 4.     金融界則認為,僑銀最大問題在於董事會干預經營權,以及公器私用等,尤其在新銀行設立後,就大股東結構來看,很多擁有建築營造相關行業背景,如何好好劃清經營者與所有權之界線,確屬當務之急。 5.     85 年 1 月,僑銀董事長改由戴立寧擔任 6.     86 年 9 月僑銀與換股方式合併北港信合社,透過這項合併,僑銀可以增加雲林地區營業據點。 7.     90 年 7 月,戴立寧下台一鞠躬。 8.     96 年 12 月,花旗台灣銀行概括承受僑銀全部營業資產與負債,總交易金額約 138 億元,華僑銀行消滅。 一、僑銀為何會發生危機 84 年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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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市農會擠兌案

Podcast:金融危機小教室  話說 84.9.20 ,媒體批露中壢市農會總幹事謝前生違法超貸,導致存戶擠兌,由於擠兌人潮不斷,加上中壢市農會無法提供足額擔保品,以致無法順利取得救援資金;此外,主管機關對中壢市農會後續處理完全沒有確定方向,這些因素均導致存戶信心大失。 該如何解決中壢市農會困境,首先出場的並不是決策面,而是一場互相推諉的卸責大會,內政部與財政部認為對方應該出面解決,省政府則夾在兩大主管機關之間,搞的裡外不是人。 最後政策決定由台灣省農會協調合併中壢市農會。8 5.11.5 中壢市農會正式走入歷史。 中壢市農會擠兌案處理時間長達1年以上;政府也因為這個擠兌案被批評城池盡失。 省農會答應合併中壢市農會提出很多條件,其中要求立即加入存款保險 依據當時存款保險公司之承保標準,金融機構開業 6 個月後,存保公司才可以受理加入存保的申請,並經過相關審核程序,才能核准加入,要知道,當時的存保制度還是採自由投保, 88 年 1 月才改為強制投保,而這套遊戲規則,最後竟然是政府帶頭破壞。 另一個條件則是央行必須同意提供 90 億元的低利資金。 媒體報導監察院在 88 年 10 月認為,央行透過 3 家農業行庫轉融通給省農會以及鹽埔鄉農會,實際融通期限大過 360 天,有流於挽救個別金融機構提供長期低利資金之嫌,因此要追究央行之行政疏失。 想要知道更多細節嗎? 記得收聽 Cathy 的金融危機小教室,等您優!!

大法官第488、489解釋函

金融危機小教室:一百億元國票風暴 沒法看落落長的文字嗎? 您還有另一種選擇 點選 PODCAST:金融危機小教室,收聽更多金融危機小故事 心動不如馬上行動。 彰化四信擠兌案件,最後由 合庫概括承受彰化四信,但是這個合併案卻引發爭議 彰化四信原社員,主張彰化四信總經理汙錢是他的事,怎麼可以因為總經理個人行為,就把整個彰化四信給陪葬。 另外一邊,省議會在審查合庫85年度預算時,要求中止概括承受。 彰化四信原社員聲請大法官釋憲,認為概括承受的決定違反憲法第15條對於人民財產權之保護,至於合庫,依照當時政治體制,合庫預算需要受台灣省議會決議通過,省議會如果反對,合併案就有問題。 大法官的說法,一直到88年才出來,距離彰化四信擠兌案已經事隔4年。 大法官第規488號解釋函,主要係針對憲法第15條規定做出說明。 至於第489號解釋函,主要針對銀行得否概括承受信合社之說明。 一、第488解釋函 政府以行政手段命令這家銀行吃掉另一家金融機構,在做這項決策之前,有沒有先去找尋其他方法尋求解決,例如增資; 如果政府沒有提供這些處理方式就逕自要求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合併,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未盡相同。 雖然這個解釋函沒有說出違憲二字,只有說與憲法之意旨未合。 二、第489解釋函 主管機關對於財務惡化之信合社,就是彰化四信,要促使與其他銀行,也就是合庫,進行概括承受這件是,除了依法規規定辦理之外,還要考量彰化四信是否未能適時提供相當的資金,擔保或其他解決其資產不足清償之有效方法時,才可以辦理概括承受之程序。 相關報導指稱本來大法官是想直接說合庫概括承受彰化四信這個決策違憲,但考量影響層面過大,也怕影響金融秩序,因此採取一種比較委婉的說法。 以彰化四信擠兌案這件事來說,政府之所以當時會急速以政策方式要求合庫吃下彰化四信,當然與之前宣布要清理彰化四信這個決策有關,這個決策不僅牽動彰化四信,還牽動其他地區性基層金融機構。 整理這兩個解釋函的主要訴求: 第一, 政府在處理緊急性金融危機事件,還是要合理規定,以符合憲法維護基本人權之意旨 第二, 政府在做這些重大決策,譬如說誰去吃掉誰這件事之前,還是要聽聽股東經營者等意見。 第三, 金融主管機關在訂定相關措施還是要注意憲法第145條規定,所謂憲法第145條就是說,合作事業應受國家扶持與獎勵。 處理金融危機事件貴在急迫性,與要求這些急迫性

一百億元國票風暴:專書介紹

  金融危機小教室:一百億元國票風暴 沒法看落落長的文字嗎? 您還有另一種選擇 點選 PODCAST:金融危機小教室,收聽更多金融危機小故事 心動不如馬上行動。 楊瑞仁,又稱 Peter Yang ,國票案發生,年齡不過 30 歲,屬於國票基層員工,雖然其職務是交易員,但可以兼電腦操作及交割工作,這也種下事後 楊瑞仁 透過職務之便,行欺詐之時。 楊瑞仁的出現,乃是因檢調偵查另一個案子,認為有需要約談楊瑞仁,才意外導致整個事件的曝光。 檢調起先偵查的案子是高興昌公司炒股案,因為炒股資金來源不明,經過抽絲剝繭,檢調認為需要約談楊瑞仁到案,而 楊瑞仁 炒股的資金來源,就是 用偽造的 CP 來作為炒作資金的工具。 楊最後遭判刑, 97 年出獄,這是後話。 84.8.4 星期五,楊瑞仁主動招共,坦陳盜用國票 100 億元資金炒作股票, 檢調先安排國票高層與楊瑞仁見面,國票高層立即決定向金融同業拆借以及封鎖消息,以利時間換取空間。 8 月 4 日下午,媒體批露,揭開國票案擠兌案的序幕。 8 月 5 日,星期六,七點不到,國票分公司均出現擠兌客戶,彰化四信擠兌案陰影尚未消除,沒人願意再次承擔風險, 9 點股市一開盤重挫近 300 點。 8 月 6 日星期天,國票必須盡快籌資,前面說到週六擠兌 270 億元將在 8 月 7 日付現,加上其他資金口,國票必須再籌資近 300 億元,重點是向哪兒籌 ? 8 月 7 日一早七點半,財政部、央行、證管會和國票、台銀等,出席緊急紓困會議,這個會議最大問題在於國票倒底可不可以救,當然前提是國票扣除虧損後的數字是否大於 0 。 8 月 7 日當天 9 點之前,政府已經發布由銀行團支援國票,央行總計釋出超過 700 億元以上資金,危機初步解除。 8 月 9 日,國票高階主管王慶祥經理跳樓輕生,這個事件也是國票案最令人傷感的事件。 楊瑞仁犯下這樁令人不可置信地金融危機案,到底如何作案,回到其本質應與 楊瑞仁 熟捻業務的背景有關,因為了解股市習性與票券業務,楊認定這種資金挪移不會有問題。 楊瑞仁 先盜取公司蓋有保證章的商業本票,據說這些 CP 是放在一個無法上鎖的櫃子, 接著,他再冒用其他客戶來申辦,偽造客戶章,但是為何這些偽造的商業本票查不出來,依照當時的制度,舊本票換新本票,是可以直接辦理,不需要到票據交

國際票券擠兌案

  金融危機小教室:民國84年國際票券擠兌案 沒法看落落長的文字嗎?您還有另一種選擇 點選PODCAST,金融危機小教室,收通更多有關金融危機小故事 心動不如馬上行動。 今天要來談的這家金融機構,當時的名稱叫做國際票券公司,現在呢,叫做國際票券金融控股公司。 從時間上來看,彰化四信是發生在84年7月底8月初,國票案則發生在8月上旬,換句話說,這兩個案子的爆發點非常接近。 彙整新聞重點內容 1. 84.8.5(週五),調查局因調查一起股票炒作案,逮補國際票券公司營業員,他叫楊瑞仁,結果楊員供出炒作資金竟是偽造商業本票賣給台銀而取得的。記住楊瑞仁這個名字,後面將會多次出場。 2. 楊瑞仁,偽造客戶印章,偷取國票保證章,向外發行100億元商業本票,所得的資金,用來提供某家證券公司營業員,炒作特定股票,這100億元商業本票,主要持有人為台銀信託部。 3. 國票案爆發,股市重挫,貨幣市場接近停擺,拆款市場無人報價,84.8.6國票客戶提前解約達260億元, 4. 偽造的商業本票,國票未來將負起清償任務,是否可度過難關,成為市場關注焦點。國票發行票券至少有千億元,如持票人對國票產生信心危機,要求提前兌現,金融風暴無法避免。 國票案爆發擠兌之後,面對持票人要求提現或提前解約的人潮不斷,主管機關對這個案件之處理態度就是三個字:救救救。 但是怎麼救,如何救?救命金,錢錢 從哪裡來? 之前彰化四信擠兌案爆發,提供擠兌所需資金是先由彰化四信存在合庫裡的錢拿來應急,但是擠兌金額一再創新高,到底可不可以再拿錢去救,涉及到政府處理態度,媒體稱,因為最後沒有機關可以提供融資,合庫已經自顧不暇,央行不願意再提供窗口融通,導致政府主張清算彰化四信的政策。 反過來談國票案,票券公司性質畢竟與銀行不同,短期資金市場在乎的是流動性,今天不單單只是國票出問題,因為這個事件還會連帶影響到整個短期資金市場的所有參與者,雖然楊瑞仁盜開商業本票資金小於國票公司之淨值,不過,因為流動在外的票據,光是國票一家就高達2000億元,這還沒加計其他兩家票券公司以及銀行保證票據的部位。據不完全統計,這3家票券公司對外保證金額就相當於6家銀行的放款總額,這邊補充一下,所謂3票券公司是指當時的中興票券、中華票券及國際票券。 首先,國票股東很有義氣買入國票的商業本票,以行動金援國票所需擠兌金額, 再來,財政部與央行決

彰化四信擠兌案民國84年

 

儲貸機構...一頁滄桑史

想要吸收更完整的資訊 不用猶豫 直接點選PODCAST 點選"金融危機小教室"即可收聽完整內容  心動不如馬上行動 儲貸機構, 英文名稱是 Saving and Loan ,最早在 1831 年就成立,成立初期是以互助會方式呈現,透過會員提供資金,並協助會員買房。 1800 年代初期,銀行並未提供住宅房貸,所以才會出現儲貸機構專門為民眾提供住房貸款資金。 到 1980 年代,全美儲貸機構將近 4 千個,總資產約 600 億美元,而其 8 成資金都在辦房貸。 1800 年代初期到 1980 年代,這期間對於儲貸機構比較重要的事件包括 1.     美國 1932 年通過《聯邦住房貸款銀行法》。這個法案簡單說就是讓銀行及儲貸機構等,一起協助民眾購屋買房之資金提供計劃。 2.     1934 年,美國設立 聯邦儲貸保險公司,專門為儲貸機構提供存款保險 。 3.     1966 年美國政府再次通過 regulation Q 修正案,同意儲貸機構可以支付比銀行更高的儲蓄存款利率 50 個基點。美國政府認為,透過提高存款利率,吸收更多的存款,使儲貸機構增強辦理房貸之動能。 4.     1970 年代後期,美國監理單位放寬儲貸機構可以吸收支票存款。 1980 年代,再次放寬儲貸機構可以提供消費者和商業貸款等項目。這些措施目的在於解決部分儲貸機構獲利欠佳的情況。 一、      發生危機原因 儲貸機構危機事件,主因出在資產面,也就是放貸項目,這些放貸種類多屬長期貸款,但是負債面,也就是資金來源,卻以短期資金為主,這種資產配置,直觀上與 SVB 非常類似,兩者成因並不太相同。 當時經濟環境,與 SVB 情況相同,都面臨 FED 為抑制通膨加速升息, 1979 年, PAUL VOLCKER 擔任 FED 主席, 有人尊稱他為通膨戰士,要打擊通膨,就要升息,不儘要快,也要升幅大。 持續升息的後果,會帶動資產價格下挫,至於如何讓房市軟著陸或適應著陸,就看政策如何制定。 美國的房貸,跟我國不同,多數房貸是採用固定利率房貸商品,也是就說在房貸戶在申辦期間之內,每期還款本息是固定的,利率變動風險是由金融機構承擔。 1971 年美國固定房貸利率大約 7% ,但是時間走到 1981 年,這個數字已經跳升超過 18% ,所以金融機構在